電氣產品的防爆標準和防爆標誌

為了了解電氣產品防爆標準和防爆標誌,我們首先應該知道什麼是爆炸。


爆炸,是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物質在極短時間內(一定空間)急速燃燒,短時間內聚集大量的熱,使氣體體積迅速膨脹,就會引起爆炸。爆炸是一種極為迅速的物理或化學的能量釋放過程。在此過程中,空間內的物質以極快的速度把其內部所含有的能量釋放出來,轉變成機械功、光和熱等能量形態。所以一旦失控,發生爆炸事故,就會產生巨大的破坏作用,爆炸發生破坏作用的根本原因是構成爆炸的體系內存有高壓氣體或在爆炸瞬間生成的高溫高壓氣體。爆炸體系和它週圍的介質之間發生急劇的壓力突變是爆炸的最重要特征,這種壓力差的急劇變化是產生爆炸破坏作用的直接原因。



而工業生產中很多都是存在爆炸源的,都有發生爆炸的几率,為了保証人員和財產安全,我們必須 程度上避免爆炸,嚴格控制相關設備和人員的裝備。但是我們如何確定什麼設備可以防爆,可以防爆到什麼程度呢?為此人們制定了一整套的防爆技術方法。


首先國際上基本的防爆型式有:隔爆型(d)、增安型(e)、本質安全型(i)、正壓型(p)、油浸型(o)、充砂型(q)、“n”型防爆電氣設備、澆封型(m)、氣密型(h)、特殊型防爆電氣設備(s)、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設備。其中我們詳細介紹下本質安全型,本質安全型防爆型式是在設備內部的所有電路都是由在標準規定條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規定 的故障條件)下,產生的任何電火花或任何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本質安全電路。本質安全型是從限制電路中的能量入手,通過可靠的控制電路參數將潛在的火花能量降低到可點燃規定的氣體混合物能量以下,導線及元件表面發熱溫度限制在規定的氣體混合物的點 燃溫度之下。該防爆型式只能應用於弱電設備中,該類型設備適用於0、1、2區(Ex ia)或1、2區(Ex ib)。



那麼危險區域又是怎麼劃分的呢?按照GB 3836.14—2000(GB 3836.14標準等同于IEC 60079-10)要求,可用類別、區域 和組別三層概念來說明危險場所的劃分。首先國家標準將爆炸性物質分為三類:I類:礦井甲烷;II類: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含蒸氣、薄霧);III類:爆炸性粉塵(纖維或飛絮物)。然後按場所中存在物質的物態的不同,將危險場所劃分為爆炸性氣體環境和可燃性粉塵環境 。按場所中危險物質存在時間的長短,將兩類不同物態下的危險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即: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為0區、1區和2區;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為20區、21區和22區。其中小編詳細介紹一下爆炸性氣體環境,GB 3836.14—2000標準中規定:0區: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並且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是關於爆炸性物質的分類,GB 3836.1通用要求中,將爆炸性氣體按其 實驗電壓安全間隙和最小試驗電流分為A、B 、C三組。三組的代表性氣體分別為:氫氣&乙炔、乙烯和丙烷。


說完這些重點來了,小編要給大家好好介紹下防爆標誌。因為商家所貼的防爆標誌是需要經過國際或國家認証的,所以我們在採購防爆設備的時候,看清防爆標誌,正確採購符合自身作業環境的設備是非常必要的。我們平時看到的防爆標誌形如“Ex ib IIC T5 Gb”中的字母數字都代表着什麼含義呢?防爆標誌其實是根據GB 3836標準要求由“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這几部分組成。首先我們介紹防爆型式對應的防爆形式標誌,隔爆型用Ex d表示,充砂型用Ex q表示,增安型用Ex e表示,澆封型用Ex m表示,正壓型用Ex p表示,n型用Ex n表示,本安型用Ex ia或Ex ib表示,特殊型用Ex s表示,油浸型用Ex o表示,粉塵防爆型用DIP A或DIP B表示。關於設備類別,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A型塵密設備;B型塵密設備;關於氣體組別,II類隔爆型電氣設備或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 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進一步分為IIA、IIB和IIC類。 ,關於溫度組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電氣設備按其 表面溫度分T1(450℃)、T2(300℃)、T3(200℃)、T4(135℃)、T5(100℃)、T6(85℃)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 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至於標誌 的“Gb”就是符合國家標準的意思啦。


其實介紹了這麼多,不知道諸位有沒有發現,我們為了作業現場的安全不僅僅還需要採購性能安全的設備,更重要的需要採用符合自身作業環境具有專業防爆資格的防爆設備,這樣才能達到安全使用的效果。